安全出口上锁烟感报警器安装不规范 建筑架空层隐患排查持续进行中
按照消防安全起底式“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行动工作要求,记者跟随成都消防专家组人员继续前往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彭州市4个区(市)县区域内供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的建筑架空层开展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抽查督导,共检查点位11个,发现问题隐患25处,现对隐患进行曝光,并进行专家解读。
依据:此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之规定: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依据:此项违反《成都市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消防安全技术指引》第三条之规定:1.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面积≥120平方米的,应设置不少于2个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并应分散布置,疏散通道的净宽不应小于1.5米,两个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米,出口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4米。
依据:此项违反《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2018》第3.2.1.2条之规定:不应采用蓄光型指示标志替代消防应急标志灯具。
依据:此项违反《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5号)第三十七条之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依据:此项违反《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GB7251.1-2013》第8.4.2条之规定:配电箱的门或盖板在设备运行时必须保持关闭,以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
依据:此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之规定: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依据:此项违反《成都市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消防安全技术指引》第五条之规定:电气线路应暗埋或穿绝缘套管或线槽保护。
(二)架空层电动自行车停放区域插座未安装保护装置,且电气线路未穿管保护。
依据:此项违反《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5号) 第二十条之规定:禁止占用电缆井、管道井,或者在电缆井、管道井等竖向管井堆放杂物。
依据:此项违反《成都市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消防安全技术指引》第二条之规定: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使用的建筑构件应采用A级材料。
依据:此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之规定: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im电竞网址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成都消防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抽查主要发现防火分区不符合要求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消防设施配置不足延误初期处置、疏散通道堵塞增加逃生风险、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易发故障起火四类隐患,“建议在下一步工作中严格执行防火分隔技术标准,按规范要求配置消防设施,确保疏散通道时刻畅通,规范电气线路敷设和充电设施保护装置设置,切实降低建筑架空层火灾风险。”